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完善房屋结构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街道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96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完善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街道房屋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编制过程
2021年12月,根据《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96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杏林街道农村建房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于2022年1月27号正式印发。
四、范围期限
本办法适用于杏林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五、主要内容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杏林街道农村建房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主要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杏林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巡查、处置管理制度,按照“定职责、定区域、定人员”的要求,建立街道、部门、社区三级网格化体系,确保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常态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常态化网格化监管体系。
第三部分是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开展房屋结构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决定成立杏林街道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一级网格长,房屋安全分管领导、各相关包居领导任一级副网格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包居组长担任二级网格长,各社区书记/主任担任三级网格长。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挂靠项目办。
第四部分是职责分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社区巡查、监测、管理和处置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房屋业主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清晰的制度体系。
第五部分为各职能部门分工。农口、城管办、综治办、财经办、街政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巡查管理,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协力处置”。
第六部分为工作标准。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应落实“数据完整、信息公开、监管到位”等原则,做到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零容忍”。
第七部分为网格化监管机制。市、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我街道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专人检查、专人监管、专人负责的责任机制,并按“日常巡查、高效执法、监测及应急处置、立案查处、综合协调、结案归档”的工作要求,纳入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日常管理体系,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置。
第七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党建引领。二是加强财政保障。三是加强培训力度。四是加强考核督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杏林街道项目办 0592-628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