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文教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青年博士教师进企业和建设校企研究生工作站的行动 方案(2022-2025)修订版》的通知(集文教管〔2024〕6号)政策解读
时间:2024-03-25 20:33 阅读人数:

  青年博士教师进企业政策解读

  一、企业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1.企业商事登记处、纳税归属集美区;

  2.属于集美区四大主导产业(机械装备业、电子信息业、商贸物流业、文旅创意业)且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均大于500万元(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数据为准);

  3.服务企业人选须为高校产业技术联盟成员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为45周岁以下(含)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除外),年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

  4.其他:

  (1)同一个服务合同年度内与“支持百家企业建百站”不同时享受;

  (2)与本措施存在交叉、重复的财政补助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落实。

  二、企业能享受什么扶持政策?

  1.按照企业实际支付青年博士教师年报酬的50%给予扶持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人,扶持补助期1年;

  2.每家企业申请补助每年不超过2人。

  三、申报流程

  1.备案登记

  企业联系人需在技术服务协议签约后半个月内向集美区高校产业技术联盟备案登记,技术服务时间从协议约定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2.提交纸质材料

  集美文教区管委会发布申报通知,由企业联系人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集美文教区管委会 6159808)

  建设校企研究生工作站政策解读

  一、企业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1. 企业商事登记处、纳税归属集美区,应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

  2. 属于集美区四大主导产业(机械装备业、电子信息业、商贸物流业、文旅创意业)且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均大于500万元(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数据为准);

  3. 合作高校院所应为集美高校产业技术联盟成员单位,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

  4. “校企研究生工作站”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学习条件、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

  5. 申报时进站且在培研究生人数不少于3人;

  6. 其他:

  (1)同一个年度内与“支持百名青年教师进百企”不同时享受;

  (2)同一合作项目已获得集美区技术成果交易奖励不可重复申报资金扶持;

  (3)已申报首席技术顾问政策或经济数据未达到申报门槛的企业,可申请授牌但不可享受奖补政策。

  二、建站企业能享受什么扶持政策?

  1. 授予“集美区校企研究生工作站”牌匾(有效期3年);

  2. 根据校企上一年度年签订项目合同情况,按校(院所)方上一年度年实际到账经费予以企业补助,第一笔补助50%,第二笔及以后补助30%,笔数不限,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年。

  三、申报流程

  1.网络申报

  区科工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通过法人账户登录“集美i企宝”(申报网址:http://www.jimei.gov.cn/ztzl/iqb/)完成政策申报。

  2.提交纸质材料

  网络申报审核通过,在收到短信提醒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电话: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666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