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21年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集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21年复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1年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迎接复审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全面实施《“健康厦门2030”行动规划》,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确保我区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特制定此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落实相结合、阶段整顿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严格实行“条块结合、条包块管、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安排,全力以赴,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共同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卫生的城市环境,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我区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1)下发《集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21年复审工作方案》,明确迎审工作任务和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2)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区迎审工作。召开全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动员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对迎审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全面实施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1)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在集美电视台、集美报、集美广播、公交地铁楼宇移动电视等主要媒体播放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视频或标语,根据不同工作阶段要求进行相关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2)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重点清理城乡环境卫生死角。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活动,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努力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3)开展专项重点整治
治理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开展整治“五乱”(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乱扔、乱吐)等现象以及社区和单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开展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专项治理;规范集贸市场和活禽销售市场卫生管理。
(4)开展督查点评活动
组织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专项督查点评活动,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整改提高。
3.自查提高阶段(2021年8月1日—2021年9月30日)
(1)各单位、各部门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按照本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区迎审工作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督导检查组,对迎审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
4.巩固加强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认真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保持健全的迎检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工作态势,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整改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国爱卫会复审。
(三)工作要求
1.细化方案,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迎接国家卫生城市2021年复审任务分解表》明确的责任分工,把迎审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坚持“政府组织、辖区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的原则,各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事项,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工作不落实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3.查缺补漏,狠抓整改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考核标准,逐项开展自查,查缺补漏,发现未达标的要及时整改,确保达到指标要求。区迎审工作组办公室要抽调卫健、市政、城管、市场监管等单位的人员专家组成督导检查组,对迎审准备工作进行考评,发现问题要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单位迎审工作开展情况,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社会公众知晓和参与迎审工作;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征求意见情况
本《方案》征求了政府办、编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区建设与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夏商集团市场建设中心等单位及各镇街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联系人:林秀明,联系电话:6250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