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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厦集工信规〔2022〕6号)政策解读
时间:2022-12-30 22:32 阅读人数:

  一、政策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的产业集聚,推动我区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参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2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厦科规〔2021〕4号)、《关于进一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全面打造高素质区域创新中心的意见》(厦集委办〔2018〕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政策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集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的企业。

  其中措施中软件企业指以下两种类型:

  1.纳统归属集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即“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或“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通过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三、问题解答

  1.如何使用创新券?

  答:根据辖区工业、软件、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规模以上企业的2022年经营情况,为企业分配创新券额度。企业在集美i企宝选择服务商和服务事项,由服务商进行使用前备案,备案通过的,在完成服务后,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2.软件园三期的企业可以享受本措施的研发机构、人才创新活力、自主研发项目攻关吗?

  答:集美区和火炬高新区共管区的企业,应优先享受火炬高新区出台的政策。

  3.企业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和高校进行合作?

  答:企业可自行与辖区高校、科研院所进行联系洽谈合作,亦可拨打集美文教区管理委员会电话0592-6159808或集美区高校产业技术联盟电话0592-6211613咨询。

  4.首次入统如何认定?

  答:企业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平台填报关系归属集美区,并完成当年度年报数据的填报。该政策采用免申即享进行兑现。

  5.如何测算2023年兑现的企业增产增效金额?

  答:a.企业增量奖励=2022年度1-11月增量对应的增量奖励金*80%(不超过250万元);b.团队经营奖励=2023年度第一、二、三阶段团队经营奖励(按季度兑现,不超过350万)。该政策采用免申即享进行兑现。

  6.如何测算2024年兑现的企业增产增效金额?

  答:a.企业增量奖励=2023年度1-11月增量对应的增量奖励金*80%(不超过250万元)+2022年度1-11月增量奖励金剩余部分(仅2023年1-11月营收正增长);b.团队经营奖励=2023年度第四阶段团队经营奖励金。该政策采用免申即享进行兑现。

  7.本措施的研发补贴可以和市级的研发补贴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在市级研发补贴审核后,免申即享进行兑现。

  8.本措施的研发补贴可以和火炬高新区的研发补贴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

  9.支持文化科技发展对应收入和制作费怎么计算?

  答: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对企业数字内容对应收入进行核定。

  10.支持文化科技发展可以和火炬高新区的支持文化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

  11.支持文化科技发展的政策奖励与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支持文化科技发展奖励与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奖励企业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其中之一。

  12.如何申请“推动SaaS应用创新”和“鼓励工业数字化转型”?

  答:根据集美区人民政府与北京中软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云服务协议,申请“推动SaaS应用创新”和“鼓励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的企业由中软国际负责对接(联系方式:0592-3202551)。中软国际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分批提交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13.什么类型的企业可以备案工业软件服务提供商?

  答:备案的工业软件服务是指以下两类:①使用华为云提供的智能制造软件服务,且该服务提供方为集美区独立法人企业或其控股母公司,使用前通过区工信局备案的;②使用华为云集美区服务运营方提供的通过区工信局备案的工业软件服务,使用前通过区工信局备案的。

  备案企业需为集美区独立法人企业且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MES、PLM、ERP、WMS、BI、IOT等自主研发的智能制造相关软件产品,有成熟应用场景。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可享受本措施以上两种服务之一。

  14.工业数字化需要什么样的备案流程?

  答:企业项目备案审核实行专家评审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区工信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调研核查,对项目的必要性、技术方案可行性和先进性、项目预算合理性及其项目效益性进行综合评审。按照项目经济效益高低,根据中软国际-华为云服务专项资金余额,择优通过备案审核。

  15.如何使用适配服务?

  答:神州信创(厦门)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中标集美区鲲鹏等信创适配服务运营项目。申请使用鲲鹏等自主可控产品适配服务的企业由研究院提供服务(联系方式:0592-6282539)。服务完成后,由研究院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分批提交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16.人才同时符合高级人才和骨干人才生活补贴的申请条件,可以按骨干人才进行申请吗?

  答:可以。人才可以按同类人才政策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请。

  17.人才当年度在企业符合人才扶持政策的条件,在兑现时已辞职的,可以为其申请吗?

  答:不可以。人才政策旨在助力企业留人留才,因此申请和材料审核时人才应在职在岗。

  18.人才可以享受市级相关人才政策补贴吗?

  答:对获得上级政府扶持资金的,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则在享受区级同类政策时应扣除上级政策区级承担部分。例如:《关于印发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计划暂行办法的通知》(厦经信软件〔2018〕33号)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生活补贴需区级共同承担,与本措施的生活补贴属于同类政策。如申报本政策,应扣除以上市级政策需区级承担部分。

  19.人才同一年度享受集美区其他部门制定的人才政策,还可以申请本措施里的同类人才补贴吗?

  答:不可以。人才可以按同类人才政策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请。

  20.人才享受了原政策的累计三年,可以继续享受新政策吗?

  答:可以。与曾发布的《集美区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集府〔2016〕54号、集府〔2018〕106号、集府规〔2020〕2号)的人才奖励年度合并计算。申请月份不足12个月的,按1个自然年度计算。最高可享受5年。

  21.新员工补贴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如何界定?

  答:“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界定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毕业院校符合最新的THE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三大榜单之一的,予以认定为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毕业生。

  22.如果企业员工有多人符合人才政策,但受奖励金上限人才领取额度小,该怎么申请合适?

  答:企业可以根据奖励金总额自行安排对应数量的人才申领,力争企业员工可以享受到对应的人才奖励金。

  23.消费券如何兑现?

  答:消费券由集美区商务局兑现,通过指定线上平台定向发放至平台个人账户,使用商家清单以公示为准。  

  24.政策的解读咨询找哪个部门?

  答:措施中具体咨询部门为:

  第一条第(二)款、(三)款、(四)款、(五)款中“科技进步奖奖励”政策解读部门为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络电话0592-6157810);

  第一条第(一)款、(七)款及第四条第(十五)款第7项政策解读部门为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络电话0592-6665218);

  第一条第(六)款解读咨询部门为集美文教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92-6159808);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五)款第1、2、3、4、5、6项解读咨询部门为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信息科(联系电话0592-6223263);

  第四条第(十五)款第8项解读咨询部门为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92-6281669、6067075);

  第五条第 (十六)款解读咨询部门为集美区财政局(金融办)(联系电话0592-6688127)、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2-6270383、6210693、6282163);

  第五条第 (十七)款解读咨询部门为集美区财政局(金融办)(联系电话0592-6068095)、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2-619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