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我区2024年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制定《关于做好集美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
二、工作进展
2024年1月启动政策研究制定工作。2024年1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
三、范围期限
该政策适用范围为集美辖区内,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4个方面、14条措施。
第一部分:全力鼓励企业增长,共3条。包括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做大做强软件信息业、加大餐饮扶持力度。
第二部分:持续激发消费活力,共3条。包括开展促消费活动、提升壮大文旅消费、支持文旅企业评优创先。
第三部分:聚力扩大有效投资,共3条。包括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促进民间资本投资、加快项目策划和转段开工。
第四部分: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共5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开展送温暖活动、全面推进春粮生产、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注意事项
本措施由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政策,集美区遵照执行;与原有政策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0592-6062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