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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集美区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创建方案>的通知》(集安办〔2022〕58号)文件解读
时间:2022-09-07 19:17 阅读人数:

  近期,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案>的通知》(集安办〔2022〕58号),明确了2022-2024年集美区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标、方式和要求。

  一、背景依据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的意见》(厦安办〔2022〕12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集美区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2年计划完成78家小微企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2023-2024年,采取滚动式创建的方式,每年完成约1400家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于2024年底,对前期开展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主要内容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包括基础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6个类目,为29项考评内容,创建评审采取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考评得分70分以上(含)为合格。企业应基于以下6个类目着手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基础管理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等。

  (二)培训教育

  制定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三项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新员工岗前三级安全培训等。

  (三)现场管理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车间实行定置化管理;加强用电安全、工业气瓶、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管理;执行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审批许可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并保证有效等。

  (四)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辨识并进行管控;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台账。

  (五)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管理。

  (六)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

  每年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形成自评报告,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四、组织实施

  集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进行评审,各镇街负责督促本辖区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工作。

  1.各镇街负责全面摸底排查本辖区工贸等小微企业基本情况,统计数量,宣传培训,督促自查自改自评;

  2.各镇街可在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辖区内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相关辅导;

  3.各镇街负责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初审工作;

  4.各镇街负责组织本辖区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检查。同时,积极配合集美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主动跟踪评审不符合项的整改进度,检查、督促企业隐患整改的闭环情况,提升创建标准率、覆盖率;

  5.各镇街按时汇总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进度,总结本辖区工贸等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确保按清单数量创建。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承东 0592—666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