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领导分工
  林志斌:杏林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邹荣生:杏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陈朝晖:杏林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工会工作。
  沈晓华:杏林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主持街道纪工委全面工作。
  蔡赤敏:杏林街道党工委委员、统战委员、二级调研员,分管外事、督查、效能建设、便民服务、统战和侨台、共青团、妇联、关工委。
  林卫明:杏林街道党工委委员、三级调研员,分管:安全生产、民政、双拥、残联、社区建设工作、退管、劳动社保。
  詹满昌:杏林街道组织委员、三级调研员,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编制、老干部工作、教育工作。
  赵鹏:杏林街道副书记,分管: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人防)、发展改革、财税、工业、信息化、商务商贸、招商引资、山海协作(对口帮扶)、科技、重点工程、食品药品安全。
  林加志:杏林街道政法委员、副主任,分管:业委会、老龄、卫生健康、红十字会、综治、维稳、信访、司法、交通。
  余明生:杏林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分管:农村、农业、水利、海洋、气象、防汛抗旱工作、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
  周文峰:杏林街道宣传委员,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缔造办、科协、文体旅游、城管、环卫工作、环境保护、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赖维鑫:杏林街道杏林派出所所长,分管:公安工作。
  林锦霞:杏林街道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建设(人防)、发展改革、财税、工业、信息化、商务商贸、招商引资、环境保护、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职能配置
  一、街道党工委
  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行使区委授予的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部署,领导街道思想政治工作。
  (二)讨论决定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基层党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做好工作落实。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党的统战工作。落实城市基层党建责任,统筹推进街道机关、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四)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五)动员各类驻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派出机构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体旅游、科学、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服务企业工作,做好经济社会统计等工作。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活动并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社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体旅游、科学、卫生健康、计生服务、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工作。指导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等工作。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社区代办点。承担辖区社区住房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服务办公室
  负责街道财政预算、执行、决算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统计、资产管理工作,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资金监管等工作,指导社区经济发展。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订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防控体系。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制建设等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日常巡查,参与旧社区改造、征地拆迁,协调开展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责经常性的市容环境卫生整顿和管理,指导督促社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承担辖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工作。
  (六)综合服务中心
  配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好基层党建、社区建设、经济服务、统计、科教文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应急管理、乡村振兴、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涉农、涉林、涉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辅助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33号杏林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592-628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