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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街道
领导分工

  吕火渠:杏林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陈慧琳:杏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史桂治:杏林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负责工会、房屋征收、土地收储、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城中村治理、乡村振兴。

  郑巧君:杏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组织委员、三级调研员,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编制、老干部工作、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便民服务、科协、民政、残联、社区建设、退管、劳动社保、老龄、党风廉政建设、政协、社会治理、综治、维稳、信访、司法、道路安全。   

  林加志:杏林街道党工委委员、三级调研员,负责环卫、环境保护、物业、业委会。 

  李青林:杏林街道统战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外事、统战和侨台、发展改革、科技、工业、信息化、数据管理、财税、商务商贸、招商引资、审计、统计、食品药品安全、国防动员、项目协调。

  许春成:杏林街道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住房、建设交通、自然资源、规划。

  李上委:杏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负责退役军人、双拥、农业、农村、农村经管、水利、海洋、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气象、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

  邱胜辉:党工委委员、四级调研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劳动监察。协助负责社会治理、道路安全、综治、维稳、信访、司法。

  崔崯:杏林街道党工委委员、杏林派出所所长,负责派出所工作。协助负责社会治理、综治、信访、维稳。

  魏安南:杏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效能督查、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档案、教育工作、文体旅游、卫生健康、计生、红十字会。

  吴佩钧:杏林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主持街道纪工委、街道监察组全面工作。 

职能配置

  一、街道党工委

  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行使区委授予的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部署,领导街道思想政治工作。

  (二)讨论决定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基层党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做好工作落实。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党的统战工作。落实城市基层党建责任,统筹推进街道机关、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四)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五)动员各类驻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派出机构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体旅游、科学、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服务企业工作,做好经济社会统计等工作。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活动并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人:郭雯,联系电话:0592-6288100。

  (二)社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体旅游、科学、卫生健康、计生服务、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工作。指导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等工作。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社区代办点。承担辖区社区住房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人:林玉莲,联系电话:0592-6288217。

  (三)经济服务办公室

  负责街道财政预算、执行、决算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统计、资产管理工作,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国有及集体资产管理、资金监管等工作,指导社区经济发展。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经济服务办公室负责人:林骏豪,联系电话:0592-6288016。

  (四)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订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工作的社会防控体系。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制建设等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杨伟滨,联系电话:0592-6288126。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开展城市管理和日常巡查,参与旧社区改造、征地拆迁,协调开展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责经常性的市容环境卫生整顿和管理,指导督促社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承担辖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曾毅斌,联系电话:0592-6288022。

  (六)综合服务中心

  配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做好基层党建、社区建设、经济服务、统计、科教文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应急管理、乡村振兴、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涉农、涉林、涉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辅助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其他工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魏安南,联系电话:0592-6288016。

  下设五个内设机构:

  1、党建服务科: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党建、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人大、政协、群团等事务性工作。

  2、民生事务科:负责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科教文体、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辅助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3、经济服务科:负责经济统计、财政事务、资产管理、企业服务、招商引资、产业旅游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辅助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4、综治事务科: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防台防汛、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5、农业农村科:负责辖区乡村振兴、宅基地、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涉农、涉林、涉水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社区规划建设、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辅助性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33号杏林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92-628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