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园林局
领导分工

  孙韬:局长、支部书记,主持区市政园林局全面工作,直管综合科工作。

  林增坚:二级调研员,负责安全生产、燃气、二次供水、农村自来水、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海绵城市建管、生态环保、行政审批、多规合一、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分管部门:市政科、燃气中心、水务中心。

  孙志谦:副局长、支部副书记,负责市政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市容管理、项目固投、文明创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人事、巡察审计、局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保  密、行风建设、城乡品质提升、城中村治理、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综治平安、信访维稳等工作。分管部门:环境卫生中心、园林绿化中心、项目办。

  林惠荣:副局长(挂职),负责科教文卫、精神文明、统战侨台、宣传思想、政务公开、档案、老干部、工青妇等工作,协助分管水务相关工作。

职能配置

  一、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以下简称区市政园林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公用事业、供水、生活污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权限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政公用事业、供水、生活污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市政公用事业、供水、生活污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城市综合管廊专业规划,拟订全区市政公用事业、供水、生活污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城市综合管廊相关建设与管理等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审报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卫等设施建设项目和维护专项工程项目以及资金计划与分配。

  (二)负责市政设施、市政道路、城市综合管廊等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的责任。按权限指导和管理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工作。按权限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和地上、地下市政公用的变更迁移、改造等审批。制定市政道路等级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自来水、生活污水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区供水调度、水质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二次供水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园林绿化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工作。按权限审定和指导城市开发小区的园林绿化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并监督管理。

  (五)制定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并监督实施。按权限组织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审核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地率和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进行管理。

  (六)负责新建公园的验收,并参与定级工作。检查、监督公园的改建、扩建和管理。开展城区范围内的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区范围内的树木砍伐、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工作,按权限审定绿化补偿费。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特许经营的审批和监管。承担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建设、改造。指导和管理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按权限负责环卫设施的变更迁移、改造等审批。制定公用环卫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八)承担燃气站点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停止供气、迁址、更换气种、改动设施等相关审批事项,开展辖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供应许可管理审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年审、瓶装燃气日常安全检查等工作。配合市燃气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其他燃气设施进行安全监管。

  (九)负责全区市政公用、环卫、园林绿化、燃气系统普法教育、检查执法并对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 全保 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信访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协调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法律事务。综合科负责人:周雅芳,联系电话:0592-6371275。

  (二)市政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和园林绿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协助组织实施全区市政园林专业规划。参与拟订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等中长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按权限组织市政设施、市政道路、自来水、排水、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改造、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临时挖掘(占用)道路(绿地)、树木移伐的审批以及市政、排水、污水处理、园林工程项目验收。参与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市政管理科负责人:陈少青,联系电话:0592-6213700。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绿化中心(厦门市集美区水务中心)

  法人:庄庆轩,联系电话:0592-6277056。

  主要职责:承担区管市政设施维护、市政设施考评、二次供水考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园林绿化考评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承担本区生活污水、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的建设、运行、维护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接上级部门做好相关给水事务。

  (二)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

  法人:蔡华东,联系电话:0592-6223986。

  主要职责:配合主管部门承担辖区瓶装燃气供应许可审批、瓶装燃气供应站年审、瓶装燃气日常安全检查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三)厦门市集美区环境卫生中心(厦门市集美区垃圾分类中心)

  法人:贺春林,联系电话:0592-6062017。

  主要职责:承担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九楼

  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92-628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