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推进我区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办事公开文件精神和部署,现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集美区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检查考评办法。
一、检查考评原则
围绕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和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和有利监督原则。
二、检查考评对象
区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教师进修学校、招生办
三、检查考评内容
(一)组织机构标准化。是否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组织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工作运行机制,是否及时调整充实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人员,建立校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校务公开工作小组是否明确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是否依法督促本校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建设并对校务公开全过程实施监督,整理各方面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和受理投诉。学校是否公布校务公开组织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公开内容标准化。校务公开是否将社会普遍关心的、涉及教职员工、家长学生利益的事项,以及将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可能对教育发展和本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内容。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是否有:(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公开;(2)教师招聘、干部聘任、晋级晋职、选先评优事项要公开;(3)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要公开;(4)大宗物资采购事项和学校基建(含小额工程)招投标情况要公开;(5)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要公开;(6)招生考试事项要公开;(7)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要公开;(8)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保送生、特长生、代办费、奖学金、家庭贫困学生减免学杂费等有关事项要公开;(9)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要公开。
(三)公开形式标准化。校务公开形式是否通过教代会、教职工大会、行政会、家长会等会议形式公开;是否通过网上校务公开栏和固定校内、校外公开栏以文件形式发布;是否通过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家校联系箱、意见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等沟通形式公开。校务公开在时间上是否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内容是否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内容是否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是否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是否随时公开。重大决策内容决策过程是否全程公开。
(四)公开程序标准化。是否完善和充实校务公开的“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在自该信息形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校务公开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15日;属于长期公开内容,是否长期公开。是否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是否建立教职工(群众)意见反馈机制。是否根据校务公开目录编制,做好校务公开文字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五)监督考核标准化。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是否加强日常监督,每半年是否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监督小组是否注意收集教职员工和家长、学生对校务公开工作意见,并向校长和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反馈,学校领导对监督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在30日内予以答复或者说明。
四、检查考评要求
各校(园)按照《集美区开展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做好材料归档及完成自评工作,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公布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报送区委教育纪工委。区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教育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代表,对各学校校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
附件:1.集美区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
2.福建省校务公开评估考核表
附件1:
集美区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
公 开 内 容 |
责任人 |
公开形式 |
公开范围 |
公开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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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定、决策事项类 |
1.学校中、远期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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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公开栏、校园网站 |
对内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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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及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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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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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度重大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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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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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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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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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教职工、学生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议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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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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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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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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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事项类 |
1.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
|
对内公开栏、校园网站 |
对内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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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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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意见及整改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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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
|
15日 |
||||
5.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
|
15日 |
||||
6.纠风、效能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
|
15日 |
||||
三、职称评聘、晋级晋职、奖惩等 事项类 |
1.教师职称晋级参评、评定及聘任情况 |
|
对内公开栏、校园网站 |
对内 |
15日 |
|
2.教职工招考聘用、干部选拔、任免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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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干部、教师学习、培训、进修、挂职锻炼、支教、交流等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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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干部、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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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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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类优秀中青年骨干、学科(教学)带头人遴选培养等情况 |
|
15日 |
||||
6.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 |
|
15日 |
||||
四、教学科研项目申报、经费管理事项类 |
1.精品课程、教改立项等情况 |
|
对内公开栏、校园网站 |
对内 |
长期公开 |
|
2.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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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研资金资助项目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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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研项目奖励评选、科技成果评选申报情况 |
|
15日 |
||||
5.教学、科研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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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费事项类 |
1.教育收费政策、项目、标准、依据及监督机构、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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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栏、校园网站 |
对外 |
长期公开 |
|
2.代办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依据、管理等情况 |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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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性收费项目、“一事一收”事后结算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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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考试事项类 |
1.本学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录取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办法或划片招生的规定)、咨询和申诉渠道以及录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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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栏、校园网站 |
对外 |
长期公开 |
|
2.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或录取结果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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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测试评分办法及成绩查询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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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择校生、借读生及特长生、保送生、推荐生等的推举条件、程序及录取结果 |
|
15日 |
||||
5. 招生、考试事项及违纪违规处理情况 |
|
15日 |
||||
七、财务收支、资产管理事项类 |
1.年度事业费预决算、上级各项拨款的管理使用情况 |
|
对内公开栏、校园网站 |
对内 |
15日 |
|
2.每月财务收支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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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车辆使用、电话等各类经费开支情况 |
|
15日 |
||||
4.专项资金、专项基金捐赠分配使用情况 |
|
15日 |
||||
5.大额资金贷款、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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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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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行学校管理的食堂每月收支情况(含成本、费用等项目)及物品采购情况 |
|
15日 |
||||
7.校产处置、财产报损等资产管理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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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事项类 |
1.基建、修缮工程招投标情况(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等) |
|
对外公开栏、校园网站 |
对外 |
15日 |
|
2.工程项目方案、预算、变更、验收、决算审核等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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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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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型图书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大宗实验用品等招投标情况 |
|
15日 |
||||
5.物业管理项目、经营性资产的租赁或承包等公开资源市场化配置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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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府采购及其他采购的执行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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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涉及学生利益其他事项类 |
1.学生各项评优、评先情况 |
|
对外公开栏、校园网站 |
对外 |
15日 |
|
2.奖(助)学金分配方案及发放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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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免一补”、困难补助、贷款、社会捐助、勤工助学岗位分配方案及补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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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
||||
4.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推选、学生入党推荐情况 |
|
15日 |
||||
5.应征入伍人员推荐情况 |
|
15日 |
||||
6.毕业生用人信息、就业指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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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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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点题”公开的情况 |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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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涉及教职工利益其他事项类 |
1.绩效工资、加班补贴、福利分配发放情况 |
|
对内公开栏、校园网站 |
对内 |
15日 |
|
2.教师工作量安排、调整、完成情况 |
|
15日 |
||||
3.工资调整、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安排分配方案 |
|
15日 |
||||
4.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保基金缴纳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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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 |
||||
5.教师“点题”公开的情况 |
|
15日 |
附件2:
福建省校务公开评估考核表
项目 |
评估考核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得分 |
|
组织 机构 与职责 (20 分) |
1.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变动的及时调整到位。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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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常研究部署校务公开工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两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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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具体负责校务公开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至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承办校务公开事宜。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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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明晰,履职到位,协调有力。 |
1.5 |
|
|
||
5.成立以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有变动的及时调整到位。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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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切实开展监督活动。 |
1.5 |
|
|
||
7.校务公开工作每学年有计划、有部署,并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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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一起部署,一起考核。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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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高校应有健全的二级公开制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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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程序完整,操作规范,运行有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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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建立适合学校实际的公开目录,并适时公布更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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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开目录内容细则化、具体化,可操作性强,并做到每项公开内容与其公开形式、时间一一对应。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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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内容 (30 分)
公开 内容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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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事项 |
1.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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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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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制度、重大决议和决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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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 自律 |
1.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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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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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生活会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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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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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管理 |
1.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监督机构、举报电话。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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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代办费使用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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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偿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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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考试 |
1.高校各类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执行情况或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片区划分及录取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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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择校生、借读生、保送生、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情况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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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管理 |
1.教职工招考、全员聘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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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称评聘、晋级晋职、选优评先、奖惩。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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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继续教育、选派交流的计划和安排。 |
1 |
|
|
||
4.工资和各种补贴、奖金的分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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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 管理 |
1.干部(教师)任免、交流、奖惩。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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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干部推荐、考核、任前公示情况。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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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 管理 |
1.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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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事业费预决算,预算外资金管理,大额度资金使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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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教科研经费、专项经费安排使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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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 情况 |
1.学校工程建设或修缮招投标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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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教材、图书、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投标情况等。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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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科研 |
1.教改立项、资助结果。 |
1 |
|
|
|
2.教学成果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和结果。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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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科研申报、立项和成果评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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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管理 |
1.学生评先评优、选干、保送、奖惩。 |
1 |
|
|
|
2.奖学金、助学金总额及分配方案,减免学杂费的条件及名单,毕业生就业指导、用人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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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事项 |
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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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形式 (10分) |
1.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方式便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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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醒目位置建立固定的对内对外校务公开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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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网络条件的学校在网站首页建立公开栏目(不具备条件的不扣分)。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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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开栏及网站公开栏目设置规范,栏内各项内容布局合理、分类清楚、排列整齐。 |
1 |
|
|
||
5.公开栏设置的项目内容细化、具体化,群众满意。 |
1 |
|
|||
6.建立向教代会报告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 |
1 |
|
|
||
7.建立在党政工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工作质询会上研究通报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
1 |
|
|
||
8.建立点题公开制度,设置与公众、教职工沟通的栏目。 |
1 |
|
|
||
9.认真开展点题公开,及时答复申请人。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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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时间 (10分) |
1.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公开时间、时限有经过专门审核。 |
1.5 |
|
|
|
2.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
1.5 |
|
|
||
3.学校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全程公开。 |
1.5 |
|
|
||
4.重大决策过程中通过校务公开,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
1.5 |
|
|
||
5.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有规定公开时间的,从其规定)。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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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开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时间不少于15日,属于长期公开的,应当长期公开(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有规定公开时间的,从其规定)。 |
2 |
|
|
||
公开 程序 (10 分) |
1.制定公开流程图,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进行公开。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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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开工作程序各环节职责清晰、责任到人。 |
1.5 |
|
|
||
3.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机制。 |
1.5 |
|
|
||
4.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行为,区别情况,及时提供信息或予以答复。 |
1.5 |
|
|
||
5.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收集公众和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
1 |
|
|
||
6.认真处理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质询、意见和建议。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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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开过的文本或电子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和存档。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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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校务公开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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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保障 (20分)
|
1.每年10月31日前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
2 |
|
|
|
2.每年向教代会报告校务公开工作并接受审议。 |
2 |
|
|
||
3.建立健全内部检查监督制度和违反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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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组织内部监督检查,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中,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
2 |
|
|
||
5.每年组织一次校务公开评议活动,收集公众和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并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 |
2 |
|
|
||
6.将校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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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开实效:行风评议、精神文明建设和惩防体系考核评比中成绩优良,教学质量和管理成效明显,无严重乱收费现象,领导干部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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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问卷调查:通过向教职工、学生、群众发放问卷进行调查,所得分值=原始分X 6%。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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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校务公开工作突出,获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包括单位或个人)的,可分别奖励加2分、1分、0.5分。 2.校务公开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工作经验获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会议、简报等形式推介,或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推介的,可分别奖励加2分、1分、0.5分。 3.奖励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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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2013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