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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东路69号文滨花园酒店式公寓-2至21层 整体招租
时间:2023-08-07 11:04 阅读人数:
 

集美区杏东路69号文滨花园酒店式公寓-221

整体招租

 

因公司业务需要,现就集美区杏东路69号文滨花园酒店式公寓-221层进行整体招租,项目具体详情如下:厦门市集美区杏东路69号文滨花园酒店式公寓-221层整体招租,招租面积(详见《招租方案》)㎡,租赁期限(详见《招租标的清单》),招租底价及加价幅度详见《招租方案》,报价保证金(详见《招租标的清单》),采取网络竞价,价高者得。详见文末链接。

公告期限

2023-08-07起至2023-08-18 

受让方资格条件

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被纳入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面清单。

一、租金价款是否含有其他需承租人承担的费用:1、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由承租方承担。2、详见合同及方案 。

二、信息披露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三、其他披露事项:无 

竞买须知

意向买受人应对招租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2938932 2938929 2938926

服务投诉电话:2938932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30807

集美区杏东路69号文滨花园酒店式公寓-221层整体招租详情

《招租标的清单》《招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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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xemas.com.cn/project-announcement-details-newtwo.html?uid=6044a522-fc9d-4a27-9e66-60dff1d34bf2&self-uid=a2ea7b18-83a2-4421-995e-df4cbbe920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