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1.集美区集安广场同集南路336号101-102单元,面积为132.29㎡,竞租起始价27元/㎡/月;标的2.集美区集安广场同集南路336号便利店,面积为110.18㎡,竞租起始价21元/㎡/月,租赁期限5年,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详见竞价清单。届时将在集发网上竞价平台(网址https://jingzu.jmfzjt.com/)进行网上公开竞价(无限次报价)招租,最低加价幅度1元/次。
租赁期间租金单价递增幅度:意向承租人对第一年月租金单价进行报价并成交后,第一、二年的月租金单价为成交单价且不递增;第三年起,月租金单价每两年都在前两年月租金单价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半年一付。
意向承租人不得为联合体,意向承租人不得被纳入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方)负面清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厦门集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方)负面清单审查报名人竞租资格,未通过审查的报名人无法参与竞租。
意向承租人中标后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行业。
请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价人一旦作出有效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则中标后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保证人,对中标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报价登记期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冬令工作时间为2:00-5:30、夏令工作时间为3:00-6:00)。请有意承租者在报价登记期间内前来厦门市集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办理线下登记并自行登录集发网上竞租平台(网址https://jingzu.jmfzjt.com/)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并选择意向报价标的进行线上报名。
报名地址:集美区兑英路10号电子城四号楼A座12层 集发资管公司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592-6280605。
权属方: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竞 价 清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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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
招租底价 (元/㎡/月) |
租赁期限 (年) |
竞租 保证金 (元) |
最低加价幅度 (元/㎡/月)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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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美区集安广场同集南路336号101-102单元 |
132.29 |
27 |
5 |
12000 |
1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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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集美区集安广场同集南路336号便利店单元 |
110.18 |
21 |
5 |
7800 |
1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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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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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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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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