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厂务公开 >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创业大厦1801-1814、1901-1914单元整体招租
来源:集美发展集团 时间:2025-12-11 17:16 阅读人数:

  创业大厦1801-1814、1901-1914单元整体招租,面积3208.02㎡,竞租起始价34元/㎡/月,租赁期限3年[其中1个月为装修免租金期,第一年年租金以成交单价*租赁面积(12-1)个月的方式计取。刚全面履行完毕招租标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参与新一轮竞价招租中标并继续承租该租赁物的,不享受装修免租金期],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328000元。届时将在集发网上竞价平台(网址https://jingzu.jmfzjt.com/)进行网上公开竞价(无限次报价)招租,最低加价幅度1元/次。

  租赁期间租金单价递增幅度:租期内租金不递增,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一付。

  本次招租仅限定企业,意向承租企业不得为联合体,意向承租企业不得被纳入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方)负面清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及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方)负面清单审查报名人竞租资格,未通过审查的报名人无法参与竞租。

  意向承租企业中标后不得利用租赁物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行业。

  请意向承租企业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企业,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价企业一旦作出有效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

  意向承租人为法人的,则中标后中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保证人,对中标企业在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招商条款(若有)。

  报价登记期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冬令工作时间为2:30-5:30、夏令工作时间为3:00-6:00)。请有意承租者在报价登记期间内前来厦门市集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办理线下登记并自行登录集发网上竞租平台(网址https://jingzu.jmfzjt.com/)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并选择意向报价标的进行线上报名。

  网上竞价时间:2025年10月25日上午10点至10点30分。

  报名地址:集美区兑英路10号电子城四号楼A座12层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征南     联系电话:18259237939

  权属方: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竞  价  清  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

(元/㎡/月)

租赁期限

(年)

竞租

保证金

(元)

最低加价幅度

(元/㎡/月)

用途

1

创业大厦1801-1814、1901-1914单元整体招租

3208.02

34

3

328000

1

商业

2

 

 

 

 

 

 

 

3

 

 

 

 

 

 

 

4

 

 

 

 

 

 

 

5

 

 

 

 

 

 

 

6

 

 

 

 

 

 

 

  备注:中标的承租方须及时与招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缴齐履约保证金(相当于成交后首年3个月标准月租金)及首期租金,其中报价前缴交的竞租保证金可结转成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