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项目概况
1、杏林湾环湾公园配套骑行游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集美区杏林湾环湾公园内,使用权人为厦门市集美旅游有限公司,现拟对杏林湾环湾公园配套骑行游玩项目公开招租,范围为全长9.45公里的骑行道(水上运动中心至市民广场)及沿线7处借还车点位场地(详见附件3)。
2、杏林湾位于环境恬静幽雅,风光旖旎的厦门文教区——集美区,片区拥有集美新城、集美大学城、水上园博苑、海水温泉、灵玲马戏城、嘉庚剧院等资源,地理位置优越,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杏林湾工程启动于2010年总投资5个亿,占地面积110.58公顷,水域面积6.9平方公里,16公里慢自行车道,沿岸线长度20.6公里。杏林湾是集美新城最重要的生态和景观资源带,拥有丰富的海水温泉资源和生态湿地资源,世界最大的园博园坐落于此,温泉、海湾、白鹭等生态资源种类多样。深厚的人文底蕴是杏林湾的另一大亮点,以嘉庚精神、闽南文化、学村文化与侨乡文化为主的文化基因融合,成就了该地独有的文化魅力,是自然与文化的天作之合。
3、项目定位:旨在通过引入专业运营方,优化园区骑行、游玩服务,完善片区文旅配套,提升游客体验,助力杏林湾环湾公园打造集休闲、旅游、健身于一体的景观生态区。
4、项目规模:成交承租方需负责投放如单人、双人、亲子自行车,电动游玩车等设施,满足不同游客需求,投放不少于下列数量的车型:单人自行车100辆,亲子自行车30辆,家庭自行车70辆,电动游玩车60辆。
二、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项目委托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上竞租平台(https://jingzu.jmfzjt.com/)进行竞价的方式依法公开挂牌招租,价高者得。
三、公开招租方案
(一)、招租条件
1、租赁物拟出租用途为:骑行游玩设施、设备投放与经营。承租方提供的设施和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需购置包括但不限于意外险、公众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项目运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2、租赁物出租后水费、电费缴交:水费按4.1元/吨,电费按1.1元/度,按月收费,成交后,承租方在租期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管理安排并按上述标准按时足额缴交水电费。
3、租赁期限:3年(无免租期)。
4、交付时间:招租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招租场地。
5、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招租标的名称 |
招租范围 |
月租金底价 |
加价幅度 |
杏林湾环湾公园配套骑行游玩项目 |
杏林湾环湾公园全长9.45公里的骑行道(水上运动中心至市民广场)及7处借还车点位场地的经营权 |
33334元 |
100元 |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竞租成交年租金的10%。
(3)各意向人须踏勘现场后充分清楚现场实际使用范围及面积,一旦报名即表明了解并接受了招租标的的现状。
6、租金缴交方式:租金按季度结算,每期租金应于该季度起算之日前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招租标的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登记时将竞价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至厦门市集美旅游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价成交后,中选竞租人应按照本竞价平台规则,向平台运营方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包含中选竞租人悔拍的情形。中选竞租人应当在竞租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平台软件服务费,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运营方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平台软件服务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厦门集美发展集团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929 0561 7410 3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8、成交后,承租方应在竞价中标公示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与出租方签订《项目租赁合同》,未按时签订《项目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放弃租赁本招租项目,承租方原缴厦门集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上竞租平台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9、合同签订后,原竞价保证金转为我司履约保证金,抵扣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再由承租人补足,多余部分顺延至下一期租金部分。参与竞租但未中标人交付的竞租保证金,于竞租结束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0、《项目租赁合同》范本作为本招租方案的附件,与本招租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招租方案未列明的,以《项目租赁合同》内容为准。
11、承租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招租的意向承租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将所租区域转租;
4)承租人须按本方案附件格式出具书面承诺。
12、承租人办理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承租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承租人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若不是竞租人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竞租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承租人应提供本项目竞租信息发布之日起至竞租截止时间前,从“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交上述3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其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须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承租人按本方案附件的格式出具的《承诺书》原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所有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密封完整,按招租公告期限送达厦门市集美旅游有限公司。(请先行在竞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上扫描的电子资料,我司将会在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再线下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2日
竞租日期:2025年9月8日上午9时整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兑英路10号电子城4号楼A座10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592-6682785
附件:1、《承诺书》
2、《项目租赁合同》
3 、项目范围平面图
厦门市集美旅游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