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
1.台胞在异地参保转入厦门时,因参保证件号不一致需进行变更;
2.在厦期间台胞具有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分别参医社保的记录,需要变更。
服务方式:办理
办理时限:即办
服务单位:集美区税务局、厦门市医保中心集美管理部、集美区人社局
申请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台湾居民居住证》;
3.个人参保信息合并声明。
服务流程:
1.由驿站窗口进行综合收件;
2.由集美区税务局、厦门市医保中心集美管理部、集美区人社局办理。
备注:若整合后证件与原社保卡证件不同,需信息整合后3个工作日再到银行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