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租房产受托代办开具发票
时间:2024-07-25 20:00 阅读人数:

  适用场景:台胞需要办理个人税务业务。

  服务方式:办理

  办理时限:即办

  服务单位:集美区税务局 

  申请资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租赁合同

  3.不动产权属资料

  4.房东(大陆)身份证

  5.房东手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6.授权委托书

  服务流程:

  1.由驿站窗口进行综合收件;

  2.由集美区税务局办理。

  备注:

  1.房东需为持有二代身份证居民;

  2.不动产权属资料地址位于集美;

  3.首次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纳税人应先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房源信息登记。首次办理房源信息登记的,请提供出租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内,只要出租方与承租方未发生变更,每次申请代开发票无需再提供以上资料。如果合同有变更,则需要提供以上资料重新进行房源信息登记(如出租方和承租方不变、租赁房屋不变,只要提供新的合同复印件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