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核退资格初审
时间:2024-07-25 17:41 阅读人数:

  适用场景:台胞在厦因紧急伤病就医或紧急分娩,需申请自垫医疗费用“健保”核退。

  服务方式:帮代办/网上办

  办理时限:即办

  服务单位:“阿集”台胞服务驿站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旅行证件原件(未成年者需加附户口名簿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全民健康保险自垫医疗费用核退申请书》;

  3.盖有医院专用章的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疾病诊断书或证明文件、出院小结(若住院);

  4.申请人本人旅行证件相片页、出入境章页面复印件或境外工作证明;

  5.委托书(因故需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请出具委托书)、声明书(若无法提供发票原件或申请人身故)。

  服务流程:

  1.申请人通过网络、电话或现场咨询“阿集”台胞服务驿站如何办理“健保”核退,驿站专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判断;

  2.驿站专员协助台胞进行资料整理,初步审核是否属于可核退范围。

  备注:

  1.台胞备齐“健保”核退办理材料通过电话或到现场咨询,驿站专员判断申请人条件、对材料进行初审后代收资料;

  2.确认是否有其他医疗保险需申请;

  3.台湾地区健保部门签收材料后,对相关材料进行终审、费用核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