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和各镇(街)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编制了《厦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和各镇(街)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和各镇(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厦门市集美区官方网站www.jimei.gov.cn和区档案馆、图书馆信息查阅点进行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