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属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街道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企业提高自身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集安委[2010]07号文件精神,研究决定,对街道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林志斌(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黄振忠(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主任)
孙永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志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雅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陈向阳(街政办主任)
孙学军(综治与城管办主任)
戴幸生(财经办主任)
朱锦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林丽玉(安监站副站长)
黄亚斌(社区经济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惠敏(岑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孙清华(岑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陈丽卿(浔江社区居委会主任)
石海风(盛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苏 颖(银亭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由安监站副站长林丽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络人:石现华 电话(传真):6680655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机构 调整 通知
抄送:区府办、区安办
集美街道党政办 2010年6月24日印发
存档2份,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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