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杏林文体中心场地管理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场地管理员(文职),人数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热爱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服务意识强。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18-45周岁之间;
2.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热爱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富有爱心、责任心;
4.性格开朗、相貌端正、形象气质佳;
5.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应变能力及分析能力;
6.熟悉电脑办公软件的操作;
7.具有会计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证的可以优先考虑;
8.有相关从业经验者或财会专业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三、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每年包干6万元内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2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市集美区文化体育事业服务发展中心场地管理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发至电子邮箱:jmsyfzzx@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电话号码”。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606075330 (上班时间)。
五、面试
按实际报名情况,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入面试和电脑实操(办公软件处理)。面试由集美区文化体育事业服务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报名表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交集美区文化体育事业服务发展中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集美区文化体育事业服务发展中心通知的时间与集美区文化体育事业服务发展中心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文化体育事业服务发展中心场地管理员招聘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体育事业服务发展中心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