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集美校委会,各四普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集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区普查成员单位及普查队伍深入发掘,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78处,已全部完成实地调查和专家组认定工作。按照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现对拟公布的集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为期7天,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并提供详实具体的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通讯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92-6065505
联系邮箱:jmwtly@163.com
附件:集美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拟公布名录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