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集美区群众性游泳运动发展,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集美区游泳协会定于2025年10月26日举办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之游泳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体育事业服务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游泳协会
二、比赛时间
2025年10月26日(星期日)
三、比赛地点
杏林文化宫游泳馆(25米池)
四、参赛单位
以集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街/村居、学校、辖区企业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比赛项目与组别
(一) 竞赛项目
1.50米蛙泳、100米蛙泳
2.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3.50米打腿(不限泳姿、男女,仅幼小组参加)
(二) 竞赛组别
男子组:幼小组、U7-U8组、U9-U10组、U11-U12组、U13-U14组、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
女子组:幼小组、U7-U8组、U9-U10组、U11-U12组、U13-U14组、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
(注:各年龄组别划分标准请详见竞赛规程)
(三) 趣味项目
1. 水中托运
2. 齐心协力接力赛(趣味项目规则另附)
六、参赛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2名,运动员若干。
2.运动员需身体健康,具备参加游泳竞赛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游泳技能。参赛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3.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竞赛项目(不含趣味项目)。趣味项目参赛名额及要求另行通知。
4.现役运动员和退役三年内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5.报名费:幼小组报名费30元/人;其他组60元/人(用于赛事组织、奖品、证书等),报名时参赛单位统一缴纳。
七、报名方式
1.请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570518716@qq.com
2.联系人:杜得磷
3.联系电话:18650194847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竞赛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计入团体总分。
2.趣味项目按实际报名情况录取名次,不计入团体总分。
3.根据各参赛队所有单项得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录取团体前八名,并颁奖牌、奖金。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集美区游泳协会所有。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集美区游泳协会发布的相关信息。
希望各单位积极组队,踊跃报名参赛,共同推动我区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集美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附件2:趣味项目规则
附件3:报名表
集美区游泳协会
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