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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集美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游泳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5-09-15 10:24 阅读人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集美区群众性游泳运动发展,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集美区游泳协会定于2025年10月26日举办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之游泳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文化体育事业服务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厦门市集美区游泳协会

  二、比赛时间

  2025年10月26日(星期日)

  三、比赛地点

  杏林文化宫游泳馆(25米池)

  四、参赛单位

  以集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街/村居、学校、辖区企业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比赛项目与组别

  (一) 竞赛项目

  1.50米蛙泳、100米蛙泳

  2.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3.50米打腿(不限泳姿、男女,仅幼小组参加

  (二) 竞赛组别

  男子组:幼小组、U7-U8组、U9-U10组、U11-U12组、U13-U14组、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

  女子组:幼小组、U7-U8组、U9-U10组、U11-U12组、U13-U14组、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

  (注:各年龄组别划分标准请详见竞赛规程)

  (三) 趣味项目

  1. 水中托运

  2. 齐心协力接力赛(趣味项目规则另附)

  六、参赛办法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2名,运动员若干。

  2.运动员需身体健康,具备参加游泳竞赛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游泳技能。参赛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3.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竞赛项目(不含趣味项目)。趣味项目参赛名额及要求另行通知。

  4.现役运动员和退役三年内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5.报名费:幼小组报名费30元/人;其他组60元/人(用于赛事组织、奖品、证书等),报名时参赛单位统一缴纳。

  七、报名方式

  1.请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570518716@qq.com

  2.联系人:杜得磷

  3.联系电话:18650194847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竞赛单项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计入团体总分。

  2.趣味项目按实际报名情况录取名次,不计入团体总分。

  3.根据各参赛队所有单项得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录取团体前八名,并颁奖牌、奖金。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集美区游泳协会所有。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集美区游泳协会发布的相关信息。

  希望各单位积极组队,踊跃报名参赛,共同推动我区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集美区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附件2:趣味项目规则

  附件3:报名表

  集美区游泳协会

  202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