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4 11:16 阅读人数:
涉企收费清单公示
填报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
收费主体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服务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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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经营服务性 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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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 是 □ 否 |
□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 □市场调节价 ( )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七条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2015年版)的通知(闽建城[2015]15号) |
无 |
自2020年2月16日起审批收费 |
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 |
城市道路占用费 |
☑ 是 □ 否 |
□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 □市场调节价 ( )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七条 |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1994]房字199号) |
无 |
自2020年2月16日起审批收费 |
厦门市集美区市政园林局 |
绿化赔偿费 |
☑ 是 □ 否 |
□政府定价 ☑政府指导价 □市场调节价 ( ) |
《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绿化赔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6〕房5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赔(补)偿收入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税〔2019〕32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绿化赔偿收入部分征收标准的函》(闽财税函〔2020〕1号) |
无 |
自2020年2月16日起审批收费 |
说明:1.“收费主体”填写收费单位名称。 2.“收费性质”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在括号内标明收费类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政府部门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或其他收费)。 3.“收费依据”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经营服务性收费中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标明定价文件名称和文号;属于政府部门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标明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 4.“收费标准”有分档标准的,填写价格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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