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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杏林街道湖美社区居民委员会命名的公告
时间:2025-09-04 17:13 阅读人数:
     经集美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报厦门市人民政府备案,集美区杏林街道辖内新增设湖美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新社区命名公告如下:

序号

标准

地名

罗马字母

拼写

地名

类别

所在

政区

位置

描述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批准文号

备注

1

湖美社区

Húměi Shèqū

群众自治组织辖区/社区

集美区

东北至与后溪交界处,西北至凤歧路,西南至诚毅西路-新湖路,东南至海翔大道。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2日

集府〔2025〕244号

/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