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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许可决定书-厦门优企一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18-05-10 16:10 阅读人数:

厦集财准字[2018]2

 

申 请 事 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申 请 机 构:厦门优企一云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31J7NH1C

办 公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1号楼906

你公司于 2018 5 9 日提出的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 2018 5 10 日受理。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审核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修订)第七、八、三十六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财政部令第80号)第四、五、六、七条规定,同意发给你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证书编号为DLJZ35021120180002号)。

希望你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并于每年430日之前向我局报送以下材料:

(一)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二)   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

 

集美区财政局

2018 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