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城管执法局:三部门联合约谈 强力整治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时间:2026-05-14 15:03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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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有效降低噪声扰民投诉多发态势,5月13日上午,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区住建和交通局、集美生态环境局,对近期噪声投诉集中的工地施工方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约谈中,区城管执法局四级调研员通报了我区噪声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出当前施工噪声管控存在的短板,并围绕科学组织施工、依法文明作业、积极采取降噪措施等方面,对各工地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切实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同时,三部门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监管要求,督促属地中队对投诉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地强化执法查处,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有效降低投诉量。各参会单位还就施工噪声整改工作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

  集城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以及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连续作业的除外。同时,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12:00至14:30、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以及其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经营、作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各施工单位应切实履行噪声防控主体责任,做到知法、守法、敬法。

  集美城管温馨提醒:各在建工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落实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依法施工,共同维护良好生活环境。对屡教不改、噪声扰民严重的工地,城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