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简体版
|
繁体版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数据发布
五要公开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解读回应
政策法规
文件解读
图解政策
会议图解
动漫解读
访谈解读
政策解读培训
回应关切
媒体解读
会议视频
办事服务
集美i企宝
便民服务地图
政务指南
主题服务
权责清单
福建政务服务网-集美分厅
互动交流
12345热线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回应关切
智能问答
互动知识库
12345用户留言分析
走进集美
i企宝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互动知识库
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如何申请办学许可?
来源: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5-09-15 11:21
阅读人数:
答: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文旅局负责审批并颁发审批文件。举办者应向文旅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文旅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配合对培训课程及师资等涉及教育主管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符合条件的,文旅局按照规定向申请人出具审批文件。申请人凭审批文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申请法人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